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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檢驗與監測 — 中國大陸環境損害評估制度極待完善

2014-02-27 09:00:00

隨著工業化和城鎮化快速推進,環境污染侵害公私權益的事件不斷發生,而中國大陸當前環境損害評估與賠償制度還不健全,缺乏清楚、明確的環境責任法律體系,資源環境管理機構分散在環保、國土、農業、林業、漁業、海洋、海事、水利等部門。這種以資源和利益分配為主的管理體制,很難協調解決環境污染導致的健康、財產和資源環境損害等綜合性問題。基於中國大陸當前環境損害賠償和恢復的實際需求,分析制度的建立為一大關鍵因素,同時也需解決監測單位架構設計、監測策略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