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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檢驗與監測 — 中國大陸浙江省平湖市納入民間機構做環境檢(監)測

2014-11-12 13:08:04

  隨著五水共治(註)、霾害防制、水污染整治等需求增加,以及政府和企業對環境檢測的需求快速增長的狀況下,浙江省平湖市將引入協力廠商檢測機構,借助社會檢測資源,解決基層環保部門檢測技術和人力不足的困境。

  平湖市環境監測站屬於縣市一級的環境監測站,檢測能力有限,同時受資金等諸多因素的限制,難以承擔飲用水水源地等項目的水質監測。因工作量飽和,監測部門疲於應付樣品分析,單純提交檢測資料,難以對整體環境管理提供有效的決策。

  西元2012年平湖市環境保護局根據工作需求和檢測業務性質,將欲市場化的檢測業務分為兩大類,一是企業的一般性檢測業務,如企業環評、清潔生產認證、ISO14000環境管理認證、外商驗廠、稽查等方面的檢測;二是政府的專項性檢測業務,如市街道水質考核檢測、河道水質調查檢測等。

  根據市場化檢測的業務範圍,市環保局收集民營檢測機構相關資料,對有意在平湖市展開業務的檢測機構進行實地考察,針對機構資格、人員設備、檢測場所、品質管制及檢測項目能力等進行全方位評估;選定綜合能力較強的檢測機構,在環保部門官方網站、業務窗口、監測站等場所,統一發布協力廠商檢測機構的資訊,以便於企業選擇合作對象。

  平湖市已引進6家環境檢測公司,業務範圍已逐步擴大至企業的環評、清潔生產認證、即時監測等污染源檢測,以及政府委託的河川環境調查、生態建設考核等環境品質檢測。

  西元2013年平湖市協力廠商檢測機構提供的檢測數據和資料占到全市總量的15%以上,環保部門和企業委託協力廠商檢測的經費已達到100多萬元人民幣。

  平湖市在引入協力廠商進行相關業務後,政府監測站從執行大量待測樣品之檢測作業,逐步轉變到資料綜合分析、環境管理、資訊發布等社會服務,為政府決策提供依據,為市民生活提供諮詢,也提升環保部門的專業和形象。開放第三方協力廠商提供檢測服務,有效彌補環保部門自身檢測能力的不足,同時加快企業委託檢測業務的處理速度和服務效率。

  為嚴防業者惡性競爭、資料造假等違規行為的發生,平湖市環境保護局透過制訂協力廠商檢測機構考核辦法,將民間檢測機構的品質、工作效率、收費行為和服務態度納入,考核不合格的業者將撤銷其業務許可資格。

註: 五水共治指「治污水、防洪水、排澇水、保供水、抓節水」5項工作,為浙江省政府於西元2013年推出的新改革發展政策。浙江是著名水鄉,相關政策之目的包括解決全省自來水、江水、河水等污染問題和洪水防治,以及宣導向民眾節約水資源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