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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及地下水整治與廢(污)水處理 — 中國大陸污泥處理之路

2014-11-12 11:41:54

  自西元1980年起至西元2010年「十一五」計畫結束為止,中國大陸污水處理廠的數量由原本的37座增加至3,000多座,隨著快速興建的污水處理廠和相關配套管網設施日趨完善,污泥處理成為中國大陸水污染防治領域值得關注的重點。

  截至西元2013年,中國大陸污水處理廠有5,300座,污水總處理能力達到1.63億立方公尺/日,年處理量為450億立方公尺,每年產生3,000萬公噸至4,000萬公噸含水率為80%左右的污泥。隨著「十三五」計畫的到來,中國大陸污泥量還會增加,預計至西元2020年產量將達到6,000萬公噸至9,000萬公噸,且尚不包括工業廢水處理後所產生的污泥。

  以資源化利用的觀點,要從污泥的性質和特點選擇其處理處置的方式。在污泥處理過程中,需達到穩定化、減量化、無害化及資源化,中國大陸80%至90%的污水污泥只經過簡單濃縮脫水;在穩定化方面,中國大陸污泥普遍未進行厭氧處理,好氧堆肥也只是局部性進行,污泥如果沒有進行穩定化,後續無害化和資源化的程序也就無從談起,其中也會含有大量有機污染物,造成環境嚴重的二次污染。

  相關專家表示,中國大陸污泥普遍含沙量高,有機質含量較低,以厭氧消化的方式處理較為合適,再配合乾燥焚燒程序,可降低整體的投資和營運費用,並降低污泥含水率和有機質含量,有助於達到能耗平衡。

  在污泥資源和能源回收利用方面,厭氧消化之沼氣利用是目前成熟且經過實場驗證的方法,將沼氣中的甲烷分離也為提高厭氧消化效率的重點之一。

  同濟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院長戴曉虎教授表示,往後的污泥再利用技術應更著重於污泥中碳、氮及磷的回收;中國大陸現今污泥處置的問題主要包括單一技術多且成熟,但是需要進行整合,研究出全面性的解決方案,目前污泥厭氧、好氧處理程序的土地利用受到限制;污泥處理處置經費也需要落實,可借鏡歐美國家的做法,根據後端產出的沼氣量進行補貼,污泥處理處置費用需納入污水處理費中。

  中國大陸污水及廢水污泥處理技術開發和市場的有效結合相當重要,可創造出產業鏈可持續發展的商業模式,並投入更多研究資金,將使污泥處理處置的前景更加廣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