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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檢驗與監測—中國大陸禁止農作物秸稈燃燒

2014-12-10 17:37:36

  中國大陸每年夏收及秋收時節也是秸稈(註)焚燒的高峰期,經濟高速發展後,多種污染源造成的「複合型霧霾」,將促使此類農業活動被禁止。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表示,秸稈焚燒是本次(西元2014年10月)大氣霧霾重污染形成的重要因素。

  北京市農業局能源生態處處長王宇及環境保護局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協調處處長李立新說明,焚燒小麥和玉米等農作物的秸稈會產生大量污染物質,燃燒的煙氣中含有機氣溶膠,為形成細懸浮微粒(PM2.5)的重要來源之一,西元2013年夏季遙感監測數據顯示,大範圍秸稈焚燒會使細懸浮微粒(PM2.5)在幾小時內由110μg/m3上升到460μg/m3

  中國大陸《大氣污染防治法》早已禁止露天焚燒秸稈,但部分地區違法情況仍然不斷發生,9月22日至10月20日是中國大陸各地秸稈焚燒的高峰期,環境保護部相關人員表示在此期間將每週公布全國秸稈焚燒的遙感監測情況(包含未經許可之單位)。

  西元2014年夏季全中國大陸秸稈焚燒地點的分布情況顯示,數量排名前10位的省份依次為河南省、安徽省、山東省、河北省、湖北省、江蘇省、四川省、陝西省、山西省和內蒙古自治區,其中陝西省和山西省的數量較西元2013年高;平均每1,000公頃耕地之焚燒地點數量排名前5位的省份依次為安徽省、河南省、山東省、河北省和湖北省。

  「秸稈禁燒」是中國大陸大氣污染防制的重要措施,國務院辦公廳於西元2014年4月發布的《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實施情況考核辦法(試行)》,已經將相關工作納入對各省(區、市)政府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情況的考核項目。

  中國大陸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農業部、環境保護部於西元2014年10月10日發布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方案(2014-2015年)》表示,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是目前防制大氣霧霾的有效措施,至西元2015年,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秸稈綜合利用率平均需達到88%以上。除京津冀地區之外,中國大陸部分省市也已明確劃定秸稈禁燒區域。

  中國大陸將推廣農作物秸稈再利用的新技術,包括收集、粉碎、發酵、製作有機肥及飼料、產生質燃料等,目前的困難在於秸稈的收集、運輸及處理。上述之秸稈再利用及資源化工程將帶動相關產業的發展。

註: 秸稈,又稱禾稈草,指水稻、小麥、玉米等禾本科農作物成熟脫粒後剩餘的莖葉部分,其中水稻的秸稈常被稱為稻草,小麥的秸稈則稱為麥稈。中國大陸近20年來由於煤、電、天然氣的普及,農村對秸稈的需求減少,大量秸稈的處理成為了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雖然已有法律禁止秸稈燃燒,但很多地方農民仍然直接在田地裡燃燒秸稈,引發空氣污染、火災、飛機無法正常起降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