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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江蘇省以電價補助,輔導火力發電企業升級防污設備

2015-04-29 15:49:25

  中國大陸江蘇省截至西元2013年底,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占中國大陸總排放量的4.6%和6%。江蘇省同時為火力發電容量大的省份,截至西元2013年底達6,738萬千瓦,居全中國大陸第一。因此,改善火力發電廠空氣污染防制的意義相當重大。

  江蘇省必須在西元2020年前淘汰落後老舊的火力發電機組總容量1,000萬千瓦以上,其餘現役機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近零排放)的改良升級。

  江蘇省環境保護廳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處處長楊新芝表示,江蘇省西元2014年至2020年主要發電企業現役機組超低排放升級改良項目之總容量須達5,881萬千瓦,西元2014年及2015年要完成2,195萬千瓦機組的超低排放升級,其餘要在西元2018年底前完成。

  要達到火力發電廠污染物「超低排放」的相關標準,企業需要投入大量資金安裝新的環保設施。在政府嚴格管制的同時,合理利用市場價格機制將成為江蘇省的選擇。

  西元2014年10月,在中國大陸政府頒布價格政策前,為鼓勵火力發電企業實施「超低排放」升級改良,江蘇省物價局頒布價格新政策,規定對達到「超低排放」的企業實行電價加價,暫定為每千瓦小時(每度)加價1分人民幣(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別為0.4、0.4、0.2分人民幣)。

  楊新芝表示,這樣的政策能促使發電企業主動進行污染物減量,目前已有企業主動申報「超低排放」升級計畫,中國大陸江蘇省環境保護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對已經完成「超低排放」改良升級的企業均有即時線上監控,同時也會加強稽察,按季考核,考核符合標準,企業才可以拿到相關款項。超過超低排放限值而低於現行排放限值的企業,將沒收相應的超低排放環保電價;對於超過現行排放限值的發電企業,要沒收環保電價補貼款並處電價補貼1至5倍的罰款。西元2015年1月1日起,中國大陸將按照新的環境保護法,按日累計處罰火力發電企業的超標排放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