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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湖北省將頒布《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

2015-08-18 10:44:03

  中國大陸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相關人員表示,將在湖北省、河南省、廣東省、湖南省先行推動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立法工作,目前完成的《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擬稿)》,已列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西元2017年的立法議程。

  湖北省環境保護廳廳長呂文艷表示,《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目前已提交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為全中國大陸第一個提出地方性土壤環境保護法的省份;自西元2007年起至西元2014年湖北省已完成30多個土壤污染場址調查和整治的案例,

  目前公布的《條例(草案)》包括總則、政府職責、土壤污染預防、土壤污染控制、污染土壤整治、社會參與、法律責任和附則,共8章57條,其中包含按日連罰機制、違法行為案件的移送制度,對造成土壤污染的單位、個人及其他相關事件主體的相應罰責、罰款等措施。

  參與《條例(草案)》擬訂工作的武漢大學法學院王樹義教授表示,湖北省部分地區土壤污染情況較嚴重,耕地也有污染疑慮,主要為鎘污染、農藥DDT超標、石油工業污染、化工廠廠區污染等,《條例(草案)》的提出將可做為後續中國大陸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