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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環境影響評估市場規範現況

2015-10-31 09:23:09

  中國大陸環境保護部於西元2015年9月28日頒布新修訂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於西元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國大陸環境保護部環境影響評價司司長程立峰表示,依據《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中國大陸對從事建設項目環評(開發個案環評)技術服務的機構施行行業資格管理。「十三五規劃」期間,中國大陸環境影響評估工作將加強環境品質改善、嚴守「生態紅線」、控制污染物排放、嚴懲違法行為,確保從源頭預防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中國大陸環境影響評估作業目前存在環評文件品質及市場秩序缺乏規範的問題,此次修訂以推動環評技術服務行業專業化、規模化、市場化發展為導向,並透過強化各環保部門協調管理,發展公平、公正、公開的環評市場,提高行業整體水平,確保環評制度的有效實施。

  程立峰進一步說明,此次修訂充分落實中國大陸推展行政審核制度改革的方針,簡化「資質條件」(行業資格)設定事項、取消「崗位證書」、註冊資金、固定資産、儀器設備等條件限制,並廢除環評機構評價工作與環保部門審核級別的關係。

  同時,中國大陸將從制度層面澈底解決其環評「球員兼裁判」的現象,因此明確規定負責審核環評文件的主管部門和其所屬單位出資成立的企業及從事技術評估的企業,均不得申請「環評資質」。此外,為促進環評技術資源整合,修訂後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大幅度提高專業技術人員的數量要求。

  兩岸環評技術交流日漸頻繁,然而目前較少實務上的討論,臺灣環評業者因起步較早,且在處理民情問題以及環評訴訟也較中國大陸有經驗,除過去由專家學者制定相關公告,同時新增社會大眾及環保團體共同參與機制,以加強評估技術規範的公信力。

  中國大陸市場的環評服務需求規模較大,臺灣業者前進中國大陸發展應有可為,但受限於中國大陸法令對於「資質條件」(行業資格)要求的規定,例如取得甲級評價機構的「資質條件」(行業資格)須配置15以上之專業人員(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乙級「資質條件」(行業資格)亦需要擁有12名以上取得證書的專業人員方能從事環評工作。此外,兩岸在實際的環境監測與評估技術並不一致的情形下,也難與中國大陸分享在臺灣環評執行之各種經驗。

  而兩岸環評在顧問單位「資質條件」(行業資格)相互承認上雖然目前尚難達成,但仍應積極推動進行。建議兩岸環評作業機構促成簽訂技術合作協定,例如各自派員參與對方的環評計畫,可實質交流經驗與技術。另透過舉辦兩岸環評技術實務研討會,針對相關技術規範訂定統一之標準,也有利於技術交流與發展。

參考資料:

  1. 中國大陸環境保護部,「環境保護部修訂頒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http://big5.gov.cn/gate/big5/www.gov.cn/xinwen/2015-10/16/content_2947756.htm),西元2015年10月16日。
  2. 杜明臨,「臺灣中小型技術顧問業發展現況與未來-以環境影響評估業者為例」,光宇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2015兩岸環保高層專家論壇」研討會論文,西元201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