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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十二五」規劃之環保領域推動狀況

財團法人環境永續發展基金會

中國大陸於 2011 年至 2015 年推行國家發展「十二五」規劃,其涵蓋範圍相當廣闊,從經濟和社會發展方向乃至於公共服務及建設,都包含在此規劃的範疇之中;為了因應全球氣候變遷以及環境污染等問題,環境治理和資源、能源節約等項目於「十二五」規劃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兩岸環保服務業交流平臺將環保服務相關產業分為環境檢驗與監測、環境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資源再生與廢棄物清理、節能減碳、土壤及地下水整治與廢(污)水處理、病媒防治、環境教育等 7 個領域,本期電子報主要內容為介紹「十二五」規劃於上述之領域進行的狀況或目標,敘述如下:

  1. 環境檢驗與監測
      環境監測的主要任務是即時、準確、全面地得知環境資訊,客觀地反映環境品質狀況和變化趨勢,利用即時追蹤污染源變化的情況,來準確預警各種潛在的環境問題並回應突發環境事件。中國大陸近年來初步建立起較完整的環境監測體系,環境監測能力逐步提高。但隨著近年來不同的發展要求,環境監測在環境管理中的作用將更加重要,環境保護工作對環境監測的要求也將進一步提高,社會公眾對環境監測公共服務能力的需求同時也進一步加大。中國大陸實施的《國家環境監測 「十二五」規劃》對於環境監測的發展方向、提升國家環境監測能力及強化環境基本公共服務能力等方面有顯著的影響。
      截至2010年,中國大陸已建立2,587個環境監測站,其中包括由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省級環境監測站、地市級環境監測站及區縣級環境監測站組成的四級環境監測機構;目前包括環境空氣、地表水、雜訊干擾之抑制、固定污染源、生態、固體廢棄物、土壤、生物、原子能與輻射等9個環境要素的監測技術,建構出環境遙感監測技術的系統。
      在檢視中國大陸環境監測體系發展的同時,也必須瞭解到其目前所遇到的問題;中國大陸迄今為止沒有一部統一的、專門的環境監測法規,環境監測法律的原則也不明確,導致監測管理依法行政的效力不彰。在環境監測技術的方面,監測技術的規範、評價方法和監測資訊的發布不統一,環境監測市場也缺乏有效的監管和輔導。
      往後希冀透過增訂《環境監測條例》,制定更完善的監測管理政策和規章制度,使環境監測工作更加進步,環境品質監測、污染源監督監測等也能滿足環境管理的需要。在環境品質監測方面,其內容包括空氣監測、地表水監測、物理監測、近岸海域監測、飲用水水源監測等,上述之監測對象將透過環境遙感監測系統,來提高水、空氣、生態遙感的監測能力,以達成整合環境監測系統的目標。中國大陸環境保護部也依據《污染源監測管理辦法》來建立健全的污染源監測制度,例如建立污染源超標排放公告制度和實施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測資料有效性審核工作,以確保污染源自動監測資料的可靠性。針對有排放重金屬污染的企業,在重金屬污染重點防治區域建立監測公告制度,加強對排放污染單位自身監測能力的監督,另外也鼓勵民間檢測機構參與污染源監測的工作。
  2. 環境工程(空氣污染防制)
      中國大陸在 「十一五」 期間將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減少10% 作為規劃目標,在國民經濟年均成長率高達11.2%、每年煤炭消費總量增加超過10億噸的情況下,二氧化硫排放總量較 2005 年下降了14.29%。
      在「十二五」期間,中國大陸制定《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在此時期各項污染防治目標為:「重點區域」內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業煙粉塵排放量分別下降12%、13%、10%,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展開;環境空氣品質有所改善,可吸入顆粒物 (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細顆粒物 (PM2.5) 年均濃度分別下降 10%、10%、7%、5%,臭氧污染也得到初步控制。此外,建立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使區域大氣環境管理能力明顯提高;中國大陸的京津冀、長江三角、珠江三角等區域也將細顆粒物納入考核指標,細顆粒物年均濃度下降 6%。

    註1: 重點區域為《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中所劃定的污染物防治區域,其範圍大約包含京津冀地區、長江三角、珠江三角及中國大陸中西部地區等,包含 47 個城市。
  3. 資源再生與廢棄物清理
      中國大陸在《「十二五」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規劃》中加強有害事業廢棄物污染防治的相關要求,也表明該規劃是未來 5 年中國大陸輔導各地方實施防治工作的重要依據。在「十一五」期間,中國大陸成立了環境保護部和31 個省級固體廢棄物管理中心,13 個省(區、市)的 67 個市級環保部門成立市級固體廢物管理中心,累計處置歷史堆存鉻渣 337.6 萬噸。中國大陸環境保護部對重點單位的有害事業廢物污染防治情況進行抽查考核,初步建立監督有害廢棄物防治的法律制度和標準。「十二五」期間各項防治任務目標為:

    (1) 處理目標:完成鉻渣污染綜合整治任務;相關單位之有害事業廢棄物(不含 鉻渣)年處理量比 2010 年增加 75% 以上;市級以上有害事業廢棄物產生 單位自行將有害事業廢棄物無害化及穩定化;城市(包括縣級市、地級市和 直轄市)醫療廢棄物實施無害化處置。
    (2) 設施建設和運行指標:完成「設施建設規劃」內醫療廢棄物和有害廢棄物集 中處置設施建設任務;「設施建設規劃」內有害廢棄物(不含醫療廢棄物) 焚燒設施負荷率達到75% 以上。
    (3) 規範化管理指標:中國大陸有害事業廢棄物產生單位的有害廢棄物標準化管 理之抽查合格率要達到90% 以上,有害事業廢棄物處理業的廢棄物標準化管理,抽查合格率需達到95% 以上。

    註2:焚燒設施負荷率=(計畫處理量/焚燒設施可處理量)*100%
    註3:鉻渣是生產金屬鉻和鉻酸鹽過程中產生的工業廢渣。
    註4: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單位劃分‎
    第1級行政區(省級行政區) 直轄市、省、自治區、特別行政區。共計33個,包括4直轄市、22省、5自治區、2特別行政區。
    第2級行政區(地級行政區) 地區、地級市、自治州、盟。
    第3級行政區(縣級行政區) 縣、縣級市、市轄區、自治縣、旗、自治旗、林區、特區。
    第4級行政區(鄉級行政區) 鄉(包括民族鄉)、鎮、蘇木(內蒙古自治區設)

    行政區原則上分為省、縣、鄉3級管理。實際上,除直轄市和特別行政區外,省、自治區之行政區劃管理,按地市級行政區(含副省級城市)、縣級行政區(含副地司級行政區域)和鄉鎮(含副縣級行政區域)3級管理。
  4. 節能減碳
      中國大陸為確保實現「十二五」節能減排的目標,緩解環境污染造成的問題,以因應全球氣候變遷,同時促進綠色經濟發展,並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訂定《「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於「十一五」時期,中國大陸將節能減排作為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科學發展的方針,並在其中獲得顯著的成效。中國大陸單位生產總值的能源消耗量降低了19.1%,二氧化硫、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分別下降 14.29% 和12.45%,已實現「十一五」規劃綱要的目標,且扭轉了「十五」後期,國內生產總值之單位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硫氧化物、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大幅上升的劣勢,為經濟平穩發展提供有力的支撐,也為因應全球氣候變遷作出重要貢獻,同時為實現「十二五」節能減排目標奠定了堅實基礎。「十二五」期間各項目標為:生產總值能源消耗下降到 0.869 噸標準煤(按2005年價格計算),比2010年的1.034噸標準煤下降16%,比2005年的1.276噸標準煤下降32%;「十二五」期間,實現節約能源6.7億噸標準煤。2015年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2,347.6萬噸、2,086.4萬噸,比2010年的2,551.7萬噸、2,267.8萬噸下降8%;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238.0萬噸、2,046.2萬噸,比2010年的264.4萬噸、2,273.6萬噸下降10%。

    註5:
    標準煤亦稱煤當量,是一種統一的熱值標準。聯合國規定標準煤的熱值為7Mcal/kg(29,300.6kJ/kg)。將不同品種、不同含量的能源按各自不同的熱值換算成每千克熱值為7,000千卡的標準煤,以便於比較不同種類的能源產生的能量大小。
  5. 土壤及地下水整治與廢(污)水處理
      中國大陸為加快建設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提升基本環境公共服務、促進主要污染物減排、改善水資源及環境品質,規劃《「十二五」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以提升中國大陸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能力和水準為總體目標,也確定「十二五」期間的任務目標。在「十一五」期間,截至2010年底,中國大陸城鎮生活污水設施處理能力已達到1.25億立方公尺/日,設置城市污水處理率已達77.5%,設施建設都已完成「十一五」專項規劃的目標。而「十二五」期間各項建設任務目標為:新建污水管網15.9萬公里,新增污水處理規模4,569萬立方公尺/日,升級污水處理規模2,611萬立方公尺/日,新建污泥處理處置規模518萬噸/年,新建污水再生利用設施規模2,675萬立方公尺/日。其它措施如下:
    (1) 加強城鎮污水管網建設
    (2) 全面提升污水處理能力
    (3) 加快污水處理廠升級
    (4) 加強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
    (5) 積極推動廢污水處理及水回收再利用
    (6) 強化設施運營監管能力
  6. 病媒防治
      中國大陸為因應人口不斷增長所產生的健康問題及經濟社會發展對衛生事業的需求,將根據《衛生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及《全國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規劃》執行防治機制,以期有效預防和控制地方疾病的流行,維護疫區群眾身體健康,促進疫區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在「十一五」時期,因各地區、各部門及社會廣泛參與,使地方疾病防治監測體系更為健全,疾病發生的狀況也得到控制,防治工作獲得成效。截至 2010 年底,中國大陸已有 28 個省及 97.9% 的縣達到消除碘缺乏病的階段目標;另外已確認了水源性高碘病的地區,各地區落實停止供應碘鹽措施。完成飲水型地方性氟中毒之重度疫區的飲水安全工程和給水工程建設,並清查飲茶型地方性氟中毒的流行範圍和危害程度;地方性氟中毒和砷中毒疫區之中小學生、家庭主婦的防治知識普及率分別達到 85% 和 70% 以上。此外,克山病也得到了有效地控制。
      「十二五」期間各項防疫目標為:
    (1) 持續消除碘缺乏危害。中國大陸海南、西藏、青海和新疆4省90% 以上的 縣達成改善碘缺乏病的目標,其它省 95% 以上的縣將持續改善碘缺乏病, 有效防止地方性克山病新發病例。
    (2) 改善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和砷中毒的危害。在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疫區,95% 以上家庭要落實以改爐改灶為主的綜合防治措施;另外也必須加強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砷中毒防治工作的後期管理。
    (3) 有效控制飲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砷中毒及水源性高碘甲狀腺腫危害。
    (4) 有效控制飲茶型地方性氟中毒危害。
    (5) 大骨節病疫區之改善率達到90% 以上
    (6) 克山病的疫區之改善率達到 90% 以上。

    註6:
    克山病: 一種地方性心肌病(Endemic cardiomyopathy)。1935年首先流行在中國大陸黑龍江省克山縣;主要流行於中國大陸東北、西北、華北及西南一帶交通不便的山區或丘陵地帶。病理學上以心肌的變性、壞死及修復後形成瘢痕為特點,臨床上常有急性或慢性心功能不全表現。病因目前尚不清楚,但此病都發生在低硒地帶,患者頭髮和血液中的硒明顯低於非疫區居民,口服亞硒酸鈉可預防克山病的發生,說明硒與克山病的發生有關。疫區雖然普遍低硒,但其發病僅占居民的一小部分,且缺硒不能解釋克山病的年度和季節多發,所以應考慮克山病的發生除低硒外尚有多種其他因素參與的可能,如水土和營養因素、病毒感染等。
    註7:
    大骨節病:一種以軟骨壞死為主要特徵的地方性變形性骨關節病。此病常常多發性、對稱性地侵犯軟骨內成骨型骨骼;導致軟骨內成骨障礙、管狀骨變短和繼發的變形性關節病。主要發生在兒童和少年,臨床表現為關節疼痛、增粗變形,肌肉萎縮,運動障礙。大骨節病的病因尚未闡明,有不同病因學說。曾懷疑為急慢性中毒所致,但未能證實;大多數人認為可能與穀物中的致病霉菌有關或是病區飲水被腐植質污染所致。動物實驗發現,只要帶有致病霉菌的穀物飼養的動物,其骨骼中所出現的病理改變與大關節病很相似。致病霉菌可能為留鐮刀菌,但未能完全證實。
    註8 :
    導致地方性氟(砷)中毒的主要原因是燃煤污染。生火煮飯是中國大陸農村常見的生活方式,如果爐灶排煙不良,將使得燃煤中的氟和砷侵入人體。良好的排煙設施或選用電、天然氣等能源及改良爐體結構,都能有效控制和消除室內空氣的氟(砷)污染。
  7. 環境教育
      中國大陸為進一步加強環境宣傳教育工作,並增強全民環保意識,輔導全民參與社會環保行動,推廣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制定《全國環境宣傳教育行動綱要(2011-2015)》。在「十一五」期間,中國大陸之環境宣傳教育以科學發展觀為核心,團結穩定、正面宣傳和服務大眾為主的執行方針,使全社會環境意識明顯有所提高,對於環境保護的認識和實行都有重要轉變,在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和生態文明等污染減排任務工作中也發揮了重要的作用。而「十二五」期間為了能進一步落實環保科學知識的普及,將著力於宣傳環境保護、推展污染減排、探索環保新道路的新措施和新成效,建立起全民參與環境保護的社會行動體系、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

參考資料:

  1. 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2011,中國大陸環境保護部
  2. 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科技發展規劃,2011,中國大陸環境保護部
  3. 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十二五”發展規劃,2013,中國大陸環境保護部
  4. 國務院關於印發衛生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的通知,2012,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http://big5.gov.cn/gate/big5/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2/content_2251641.htm
  5. 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2012,中國大陸環境保護部
  6. 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15年),2012,中國大陸環境保護部
  7. “十二五”前兩年已減碳三四億噸,2013,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http://www.caepi.org.cn/p/1210/32034.html
  8. 「十二五」中期評估 環保指標滯後,2014,文匯報,http://paper.wenweipo.com/2014/01/23/CN1401230009.htm
  9. 《國家環境監測“十二五”規劃》發佈,2012,中國大陸環境保護部,http://www.chinaenvironment.com/view/ViewNews.aspx?k=20120428173148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