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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事業廢棄物管理概況

財團法人中技社 環境技術發展中心 鄒倫 主任 (由總窗口提供)

壹、前言

  事業廢棄物所衍生的環境問題隨著經濟發展更為明顯,對於人體健康及生態環境造成直接且日漸嚴重的影響,為各國政府所關注的議題。我國在西元1970年代發生多起因工業廢棄物而造成的環境污染事件,使得民眾環保意識抬頭,要求對於環境保護的重視,因此在西元1987年將行政院衛生署環境保護局升格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境保護署」),成為臺灣環境保護工作的中央主管機關,並大幅修正空氣、水、廢棄物、毒性物質及土壤與地下水等相關法令,讓國內環境管理進入了法治期。為了解決工業污染事件對於民眾健康的影響,避免事業廢棄物棄置事件的發生,環境保護署首先於西元1991年完成設立全臺21縣市地方環境保護局,建立地方管理及稽查體系,接著於西元2000年10月成立「事業廢棄物管制中心」,強化事業單位申報資料勾稽比對及加強稽查工作。

  西元2001年1月行政院核定了〈全國事業廢棄物管制清理方案〉,除要求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短期內完成:(1)事業廢棄物質量調查及推估(2)事業廢棄物應變貯存設施之設置(3)事業廢棄物處理處置設施之設置,以杜絕污染事件。其執行內容中除配合前述執行目標外,也強調積極加速規劃運作,協助排除廢棄物處理設施之設置與營運障礙,並鼓勵民間投資等,展現了政府積極處理事業廢棄物問題的決心。行政院更於西元2003年12月核定《垃圾處理方案之檢討與展望》,加速我國由傳統的管末處理轉化為回收再利用與源頭減量,在「垃圾零廢棄」策略提倡以綠色生產、綠色消費、源頭減量、資源回收、再使用及再生利用等方式,將資源廢棄物有效循環利用,以逐步達成垃圾全回收、零廢棄之目標。

貳、臺灣事業廢棄物產出概況

  依據環境保護署《2013年資源回收再利用年報》數據顯示,自西元2003年廢棄物「零廢棄」政策實施至今,西元2013年度事業廢棄物申報總量約1,867萬公噸,其中一般事業廢棄物(含再生資源)約1,722萬公噸、有害事業廢棄物約145萬公噸。依處理方式分類,再利用為主要處理方式,約占所有申報流向的79.86%,其次是委託或共同處理,占14.98%。若依據廢棄物種類做區分,工業廢棄物為事業廢棄物之最大宗,占87.06%、營建廢棄物占10.10%、農林漁牧占0.64%、醫療0.52%、教育占0.03%、國防占0.02%、交通占0.18%,其他占1.45%。

  在工業廢棄物的資源化部分,在政府積極輔導及推動下,工業廢棄物再利用量自西元2003年的980萬公噸上升到了西元2013年的1,381萬公噸,同時工業廢棄物再利用率也由68%提升為80.5%,顯示出政策推動的成效。國內資源回收產業發展受政府政策所帶動,其年產值自西元2003年的新臺幣304億元,在西元2013年達到新臺幣659億元。

參、中國大陸事業廢棄物管理概況

  相較於臺灣,中國大陸對於事業廢棄物之重視相對來得晚,自西元1995年頒布了《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至今雖已滿20年,但成效有限;以電子廢棄物為例,儘管嚴格規範進口及處理方式,但在實際執行上未能貫徹法規精神,造成嚴重的電子廢棄物污染問題,為多個國際組織及環保團體所重視。西元2010年前後,中國大陸意識到既有管理模式所造成的環境衝擊,大力推動廢棄電子電器產品之回收處理,並於西元2010年發布的《關於組織編制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發展計畫(2011-2015)通知》內,強調包括:(1)加速處理發展規劃(2)合理確定發展目標(3)輔導廢棄物回收處理業健全發展(4)發展適宜的處理技術和裝備(5)穩定推進回收網點建設(6)推動規劃落實等6項目標。觀察中國大陸環境法規的轉變,可發現中國大陸已意識到固體廢棄物問題對於產業發展和人民健康,甚至國家形象所造成的嚴重衝擊。

  隨著中國大陸經濟發展後中產階級的崛起,民眾環保意識提升帶動對於環境品質的要求,政府逐步展現改革的魄力以維持社會的信任,故中國大陸政府在減緩經濟發展速度的同時,也積極透過制度與管理面的改革來解決廢棄物的問題,其策略分為管理效率提升及資訊公開等2方面。

  中國大陸固體事業廢棄物的法制規範在過去20年已大致完整,然而政策目標的有效落實一直是中國大陸在固體事業廢棄物管理所面臨的問題,其中「廉政風險高」為中國大陸環境保護部特別提出的缺失之一,因此自西元2014年起,中國大陸環境保護部積極加強固體事業廢棄物的管理效率。考量固體廢棄物審核對於中國大陸在固體事業廢棄物管理的影響甚大,其範疇包含:(1)有害廢棄物出口核准(2)有害廢棄物經營許可審核(3)有害廢棄物跨市轉移審核(4)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棄物進口審核(5)廢五金定點加工利用企業資格認定(6)廢電子電機產品處理資格審核(7)廢電子電機產品拆解處理種類和數量審核等重要工作。

  上述之內容對於防範環境風險有重要的作用,但中國大陸固體廢棄物管理實際運作上存有主管機關職責分配不清、審核過程不透明、監督機制不健全、技術不足等現象。

  故中國大陸環境保護部於西元2015年3月30日對於地方環境保護廳(局)提出了《關於進一步做好固體廢物領域審批審核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固體廢棄物管理領域廉政風險高,應增加固體廢棄物領域的行政管理能力,最大限度的防範環境風險及廉政風險」為目標。

  在資訊公開透明化方面,西元2014年12月,中國大陸環境保護部首度發布《全國大、中城市固體廢棄物污染環境防治年報》,內容彙整261個大、中型城市所發布的固體廢棄物污染防治資訊,除揭露對於一般事業廢棄物、有害事業廢棄物、醫療廢棄物及生活垃圾的產出現況,也特別針對有害與資源廢棄物的管理現況進行說明。儘管資料並不詳盡,但透過資訊公開的方式,確實對地方廢棄物治理的成效給予壓力,以陝西省及河北省為例,資訊發布後隨即於西元2015年3月及6月通過了其地方固體廢棄物污染防治條例。

肆、兩岸未來事業廢棄物處理及資源化發展趨勢

  兩岸在事業廢棄物處理的議題上,均與先進國家同步,採用以資源循環為核心的發展模式。近年來政府積極引進聯合國所提倡的「永續物料管理 (Sustainable Material Management, SMM)」的概念,希望透過產業間物質循環的鏈結提升資源使用效率,降低生產成本、環境污染及資源需求,同時也建構國內資源再生產業的技術能量。然而,儘管國內資源再生產業已有一定的技術能量,國內產業的分布及規模限制了發展具經濟可行性物質循環的市場,亦限制了臺灣資源再生產業的發展。

  中國大陸在西元2009年開始實施《循環經濟促進法》,其目的在於促進循環經濟發展、保護及改善環境,以實現永續發展的目標,與國內所採用的永續物料管理相近,然而考量中國大陸廢棄物種類繁多、成分複雜、數量龐大,現有技術與模式的經濟效益不夠顯著、缺乏市場競爭力,難以大規模推廣利用,在國際資源再生循環產業中仍處於較低的階層,因此以「城市採礦」、「大宗固體工業廢棄物綜合處理與資源化利用」及「生物質廢棄物資源化能源化利用」等3方面向作為優先發展領域。

  整體而言,臺灣具備較完善的管理經驗及產業技術能量,而中國大陸則具備龐大的市場,兩岸之間如何透過制度、經驗及技術的互補,協助彼此在降低環境污染風險及提升資源使用效率的同時,達到經濟發展的目標,為兩岸可共同發展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