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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訊息

檢舉詐領補貼費 環保署發給 20% 檢舉獎金

為妥善處理應回收廢棄物,資源回收管理基金補貼回收、處理業,以提升資源回收成效。但極少數回收、處理業可能詐領補貼,不僅破壞產業公平競爭環境,也間接削弱了保護環境的力量。民眾勇於檢舉,不但落實公平正義,更是對環境友善的表現,還可以領取高額檢舉獎金。

環保署說明,資源回收管理基金來源,是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繳交的回收清除處理費,主要用來維繫回收清理體系的運作,其中最主要的支出,即是依回收、處理業者清理廢棄資源物的數量與品質,依法給予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

環保署表示,依據7月3日訂定的「獎勵檢舉不法領取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實施要點」,民眾可具名向該署提出回收、處理業者詐領補貼費的具體證據(如:纂改過磅重量紀錄、重複回流進廠、偽造監視器影像等),一旦檢舉案件經該署查證屬實,可於處分確定後,獲得詐領金額20%的檢舉獎金。

環保署呼籲,檢舉案件設有專人以密件方式受理,民眾不必擔心檢舉身分或事證曝光。勇於檢舉,揭發不法,保護環境,就有機會得到一筆可觀的檢舉獎金。 

針對檢舉人應檢具的基本資料及環保署受理等相關問題,民眾可撥打該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電話02-23705888分機3610林先生)洽詢,或上環保署資源回收網查詢(網址:http://recycle.epa.gov.tw/epa/index.asp)。 

提供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基管會 發布日期:201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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